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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第八期深圳青年律师刑事(商业犯罪方向)辩护技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7月3日 作者:贺鹏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提升青年律师执业能力,鼓励和扶持青年律师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塑造青年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青年律师行业竞争力和凝聚力,根据深圳市律师行业十年千人人才计划,市律协定于第三季度举办“第八期深圳青年律师刑事(商业犯罪方向)辩护技巧研修班”(以下简称“研修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旨在推动深圳青年律师的培养工作,发展和完善深圳青年律师业务和培训机制,提升青年律师的核心竞争力和业务能力,为深圳律师事务所培养人才,推动律师行业“传、帮、带”工作,培养一批有专业特长的刑事辩护专业青年律师。

二、培训对象

由市律协根据下列条件选拔优秀青年律师学员50名:

(一)市律协注册会员;

(二)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热爱祖国,热爱律师行业,积极参加市律师协会活动,愿意致力于在刑事辩护领域做出成绩,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三)律师执业年限累计已满三年(201473日之前取得律师执业证),有从事刑事(商业犯罪方向)辩护相关案件的经历(须附相关案例、判决书、辩护词或相关论文等);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应当在197773日之后);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七)市律协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限制:为体现公平,惠及更多青年律师,注册律师在30人及以下的律师事务所最多1名青年律师报名参加,3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最多2名青年律师报名参加。凡参加过市律协举办的专项培训班的律师,原则上不作为本次培训对象。

三、报名安排

第一步:网上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71318:00止。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点击通知下方报名链接,并按下面的指引进行报名:用律师个人账号登陆会员系统——点击系统内“我要报名”选项并核对相关个人信息——点击“立即报名”并阅读“报名须知”中遵守培训纪律和要求的承诺书——同意并提交报名。

第二步:现场确认

时间:即日起至71418:00止。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报名人员打印报名表、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并附上从事刑事(商业犯罪方向)辩护案件的相关材料(案例、判决书、辩护词或论文等),交至律协宣传部。网上报名成功后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通知后一天内仍不提交资料的,均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必须签署遵守培训纪律和要求的承诺书,不签署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注:如30人以上律师事务所有意报名人数超过2人,请各所先行内部协调,并以最终提交书面盖章报名表的2名律师为准;如提交书面盖章报名表的律师超过2名,协会将按照网上报名时间顺序确定2名律师参与选拔;深圳市的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市行政区划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与该律师事务所视为同一律师事务所)。

四、遴选方式

(一)初步审核:报名期限届满后,由秘书处协助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下简称“青工委”)对报名的青年律师执业年限、是否受过行业及行政处罚等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者,进入下一步笔试遴选。

(二)笔试遴选:初审合格后,由青工委组织进行笔试,并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暂定为722日)

(三)面试遴选:对于经笔试筛选合格的青年律师,由市律协分管副会长、理事、监事、青工委主任、副主任共同组成面试小组逐一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729日)

(四)最终确定: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确定热爱律师行业,有大局观和奉献精神,综合素质较高,求知欲强,有一定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研究和团队协作能力的优秀青年律师作为第八期研修班学员。确定学员人数少于50人的,按实际人数入选。

培训期间,如因严重违反培训纪律或本人签署承诺书而被取消学员资格的,青工委将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报市律协分管副会长批准后确定递补学员。

五、培训时间

研修班拟在深圳开展拓展活动两天,在深圳培训四天,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进行集中脱产学习五天。研修班暂定于85日、6日开展拓展活动,812日、19日、26日和92日在深圳实施培训,918日至22日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实施培训,请各位律师报名前确认能否按时参加培训。

六、师资构成

以深圳优秀专业律师为主,国内知名法律院校教授、学者、法官以及其他相关领域实务专家为辅。

七、培训内容

初步确定的培训课程有:商业犯罪的举证、质证、辩护技巧与策略,商业犯罪证据审查判断的实务分析与问题研究,商业犯罪刑事辩护中的民刑交叉问题,相关司法解释和商业犯罪罪刑解读等,具体以实际课程内容为准。

八、学习形式

(一)本次研修班采取深圳拓展活动,深圳培训,异地脱产学习的形式,异地脱产学习部分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合作进行;研修班学习以案例教学为主,结合模拟法庭进行诉讼实践;

(二)实行班委会制,组建一个班委会和临时党支部,设班主任、辅导员进行统一管理,建设班委会工作规则,共同组织班内开展各项活动;

(三)建立研修班学习纪律,按时按规定参加学习,遵守学习和课堂纪律;

(四)建立研修班学习和交流的网络平台,实时将研修班的学习情况和资料与深圳全体青年律师分享,扩大研修班的宣传和影响力。

九、成果分享

本次培训将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向全市律师分享成果:

(一)全部培训课程均录像并以视频形式放在市律协网站,便于全市律师学习。

(二)培训结束后,将会与其他培训项目一道,选出优秀课程在每年底制作成光盘或上传至网盘等方式传播各律师事务所,方便律师学习。

(三)培训班最少要形成一项与刑事(商业犯罪方向)辩护技巧有关的书面成果,公开提供给深圳律师学习和使用。

十、考核

为保证培训质量,本次研修班加强对考勤方面的要求。学员必须按规定参加课程学习和集体活动,准时签到。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提前告知并经班主任或其授权人员批准。累计三次缺席课程学习的学员,将不能获得市律协颁发的结业证书并将其表现情况通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本次研修班培训内容完成后,须对全体学员进行培训考核和总结,研修班须形成最少一项与刑事(商业犯罪方向)辩护技巧有关的书面的学习成果(操作指引、专著等)。该学习成果列入对本次研修班学员的考核范围。考核合格的,由市律协发给结业证书。

十一、费用

本次研修班的培训费、资料费由市律协负责,交通、食宿费等费用由研修班学员自理。

 

 

联 系 人:贺        

联系电话:83025789     83025757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773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17-07-03 09:00:00 至 2017-07-13 18:00:00(报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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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