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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的通知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9日 作者:证券委 责任编辑:业务创新委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防控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进行了修订,现发布实施。本所于2015526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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