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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了定金, 签了认购书.定金还能退回吗?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1日 作者:

尊敬的律师: 您好! 2016年12月18日,家家顺房产中介带我去中山看房,感觉还可以,就交了50000元(定金30000,团购费:20000),并签了《认购书》.其中12/18上午在沙溪看房时中介有帮忙查征信,说我老婆的征信没问题,我的信用卡多次逾期,征信有问题,首付两成做不了,当时因为首付款太高所以没有定房,下午去横栏看房时,其价格&户型感觉都还不错,准备定房,当时有告知现场销售说我的征信有问题,但中介承诺可以两成办理(还说实在不行可以用我老婆的名义操作,但未告知房产证上只能写我老婆的名字),当时所签《认购书》所写的金额如下: 认购总楼价755000,定金:30000,楼款121000,按揭金额:604000,约定12/25去办理手续, 结果12/22告知依我的名义不能货款,只能用我老婆的名义货款,房产证也只能写我老婆的名字.现我们不能接受他们的操作方式.12/25至开发商处沟通,其口头告知需1个月内他们把房子卖出后才能退回定金,但1/25已经过年了,如果开发商房子卖完,其售楼部人去楼空,我还能找谁处理.请问如果起诉开发商与房产中介定金能退回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