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宁会长主持
香港律师会与我会前海法律服务合作座谈会
深圳律师网 2011年10月24日


10月22日上午,在市律协大会议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主持召开深港律师前海法律服务合作座谈会。市律协会长余俊福、副会长于秀峰、市律协理事张斌、市律协前海课题组组长、理事顾东林、秘书长刘守华、副秘书长王红,香港律师会会长何君尧、香港律师会副会长林新强、香港律师会内地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黄江天参加会议,市司法邹从兵副局长、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处李玉祥处长以及中联办法律部李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处李柔等出席并座谈。与会各方就深港两地律师前海法律服务合作事宜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多项共识。
于宁会长介绍:自从国务院批复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称“《规划》”),前海一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前海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也一直备受司法部律师司、全国律协的关注。司法部律师司、全国律协正在认真研究落实《规划》的有关内容并将全力支持深港两地在前海区域合作。希望深圳律师继续发扬特区敢为天下先的拓荒牛精神,携同香港同行积极探索合作模式,借前海发展契机实现两地律师业的飞跃,为我国律师业的国际化建设提供宝贵的经验。
邹从兵副局长结合《规划》及市委市政府近期下发的《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贯彻<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0-2015)>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介绍了深圳市政府在前海开发的有关政策和深港双方政府有关机构多次就合作议题进行磋商的情况。邹副局长表示:欢迎香港律师来深共同探讨两地律师合作新机制、新模式、新途径,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何 君尧会长表示:香港律师会一直关注前海开发,因前海各项制度和政策将主要借鉴香港和国际通行惯例,且业务主要集中在金融、现代物流、信息及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等方面,身处服务业的深港两地律师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因此,前海法律服务业合作与发展需要更多的创新,需要努力借鉴世界上法律服务业发达国家、地区(如英国、澳大利亚、迪拜等)的经验与做法。香港律师界将全力推进两地律师在前海区域的全方位合作。
市律协负责人首先感谢全国律协、市司法局、香港律师会的对深圳律师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指出:一、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已经完全具备了大力推进两地律师业合作办所等方面工作的条件,两地律师界可以就合作办所等方面进行积极的磋商和探讨;二、两地律师协会应当借前海开发契机积极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携手合作,共同为两地律师业合作提供便利和帮助;三、建议双方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的简便方式迅速推进在前海区域的机构设置、合作形式等工作。
此外,与会人员还就在前海区域合作的其他事项展开广泛讨论并达成了一定的共识。经协商,确定将于11月中旬在香港召开香港律师会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联席会议,进一步商讨前海区域法律服务业合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