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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1〕25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曾繁军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2年1月10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曾繁军,男,执业证号:14401201110464784,在广东法尔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跨所执业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1525日决定对曾繁军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经曾繁军律师申请,20211221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复查后维持本会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