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法援处《关于举办2021年度 第一批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7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刘娟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水平,贯彻落实《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市法律援助处决定分批举办2021年度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培训,现将市法援处《关于举办2021年度第一批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培训的通知》(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21年3月27日(周六),培训将分上午及下午两场举行。第一场上午9:00—11:00,第二场下午2:30—4:30,上午和下午培训内容相同。
二、 培训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天平大厦(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
三、参加培训人员
2020年度市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报名成功且执业年限10年及以上的律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一)参照疫情防控要求,参会人员须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来人并持有效健康码进行实名签到,在会场全程规范配戴口罩,实行分散就座,座位保持足够间隔,建议1米以上。
(二)请符合条件的参训律师扫描如下微信二维码加入微信培训群。
(三)由于场地有限,没有事先报名的律师请勿参加培训,市法援处不接受临时申请的现场培训。
(四)培训地点停车较为困难,请大家乘公共交通工具。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举办2021年度第一批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培训的通知》
2.《2021年度第一批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名单》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1年3月17日
联系人:市法援处 骆小姐8305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