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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西吉安人,57岁,在深圳居住已3年,办理居住证2年。 因为“闪婚;感情一直不和,本来20年前离婚,当时为了不伤害儿女没离,现在儿女已长大,都有自己的事业。至今感情处于僵持状态,我很难忍受,我强烈要求离婚,可对方的要求过高,按法律应该如何判决?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