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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月23日 作者:侯昆霖 责任编辑:黄红珍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上级部署,为做好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范,落实专人做好春节假期前后去武汉探亲、访友、旅游的人员统计情况,及时向市律师协会报告工作动向。全体人员要做好防疫工作,远离人群密集场所,外出戴口罩,尽量减少外出。

二、春节期间如无必要,尽量不要到湖北以及疾控部门公布的高危地区。已经在湖北地区的人员,建议由各律师所适当延长假期,待疫情稳定后再回到工作岗位。在此期间,律师所应对在湖北地区的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上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疫情期间有接待过湖北地区来客的人员,春节假期结束后请及时告知所在律师所并在家办公。

四、春节假期结束后,各律师所取消开工饭、新年逗利是等一切群体性活动。做好律师所办公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对日常触摸频繁的指纹机、门把手、办公设备按钮、电话等位置加强消毒清洁。

五、即日起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感染症状,请及时就诊,自觉隔离,所在律师事务所第一时间报告市律师协会。

六、各律师事务所做好信息动态监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转发、传播和散布任何未经疾控部门证实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对任何防控措施发表评议,管好自己的朋友圈、微信群等社交媒体。

 

联系人:刘娟,联系电话:13418603828

 

 

 

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    深圳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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