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7月1日合同到期,但公司在2012.年6月22日突然通知我下周一不用上班,同时被辞退的员工有60多人。 我是2007年7月入职但到2010年7月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交保险,一直有自己交。2010年7月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交纳了保险。 我们实行的是计件工资,三班倒,平时没有休息(包括法定节假日),但整个期间春节放假半个月。 整个工作期间,公司从未支付加班费(包括法定节假日),也从未休年休假。 前三年平均工资1500元,后两年平均工资2000元。 公司同意给5个月工资,我们没有答应。 上述情况我们应该如何主张权利?是否过了仲裁实效? 急盼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