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半年前,我有一个朋友说要开公司,希望我们入股,于是,我们投了3W元钱,期间,他要过我的身份证说是办股权。但是后来,我们提出补充协议,却一直推脱着没办。半年来,我们询问公司的事情,他也是含糊其辞。至今,我都不知道他办的公司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做什么。于是,我们提出撤资,想把3W元要回来。但是,目前,他以一些理由推脱着。我们没有协议,只有一张交接身份证时,由会计服务公司接受身份证的客户服务记录;还有我当时给他汇款时的银行存单;另外,我们和他打电话时也进行了录音,他也承认我们进行过投资,数额3W;我们也有多个证人可证实他给很多人打过电话说投资的事情。请问,此种情况,他能算得上欺诈吗?我们可以报警吗?或者打官司这种没有协议的所谓投资,我们受法律保护吗?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