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与我老公生有一女,我能否告第三者赔偿我
发布时间: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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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到2011年我老公与我因工作关系两地分居,我跟我老公的感情很好。在此期间有个第三者与我老公同居,这个第三者之前是结过婚的,并且与她前夫生育了一个女儿,当初就是因为她前夫在外面找了个第三者,她受不了,才跟她前夫离婚的。现在这个第三者也正在扮演抢她前夫女人的角色。这个第三者明知我老公有家庭有孩子(我女儿今年17周岁),还在人前人后都把我老公叫“老公”。这个第三者还教唆我老公跟我离婚,还说要跟我老公去拍婚纱照,当时我女儿10岁放暑假去我老公那里玩,还教唆我女儿说:“你爸跟你妈离婚,你要跟着你爸”。 在2006年这个第三者亲自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她跟我老公在一起,当时我没有骂她,她还答应会离开我老公。 在2008年的12月,圣诞节前夕,这个第三者用我老公的手机打电话给我,向我示威。 2011年1月第三者生下一女,声称是我老公的。我老公告诉我,这个第三者怀孕后他不知道,直到怀孕三四个月后才告诉我老公,她当时骗我老公说怀的是个儿子。2011年我老公来到深圳与我一起在这个城市工作。 2012年1月这个第三者带着小孩来到深圳,并且以老婆的名义自称。2014年2月5日晚,我与老公正在老家过年,这个第三者打我老公的手机,是我接听。 2014年2月7日,这个第三者带着她妈、她跟我老公生的女儿(没有进行过亲子鉴定)去我老公工作的地方找我老公。 我老公从未向我提出过离婚,我不会跟我老公离婚,我也不会起诉我老公重婚,我只想告这个第三者在明知对方是有配偶的情况下,还以夫妻的名义跟我老公同居多年,并生有一女。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去法院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