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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深圳市律师协会会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8月3日 作者:文艺与福利工作委员会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亦是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三十周年。深圳律师立足于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创下了多项中国律师界“之最”,各项改革之举一直走在全国同行前列。为庆祝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市律协决定举办“深圳市律师协会会歌征集活动”。现将会歌征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宗旨

展现深圳律师改革创新的风貌、凝聚深圳律师开拓进取的力量

二、组织机构

深圳市律师协会文艺与福利工作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1883日(周五)——20181014日(周日)

四、活动对象

深圳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律师所行政

五、作品要求

1、参选歌曲必须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授权予第三方;

2、参选歌曲的词、曲由同一人或同一团队一并创作提交,不接受单独提交词作品或曲作品;

3、歌名自拟,歌曲作品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富有底蕴、寓意深刻、特色鲜明,旋律易于传唱,具有强烈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歌词要精练、大气、富有时代感;

4、参选作品必须有完整的歌词和歌曲,时长约为3-5分钟,歌词语言限为中文。

六、参选方式

1、为了保护参选歌曲主创人员的权益,参选人请先填写《深圳市律师协会会歌歌曲征集活动参选表》(详见附件);

2、参选歌曲以简谱形式体现,参选人完稿后请将歌曲曲谱打印或自行工整誊清后,将曲谱用扫描仪清晰扫描成图片.jpg格式(不能用手机拍照);

3、在20181014日前,将《深圳市律师协会会歌歌曲征集活动参选表》和扫描后的曲谱图片,发至市律协会员部邮箱(hyb@szlawyers.com);

注:《深圳市律师协会会歌歌曲征集活动参选表》和曲谱图片需同时提交,只提交一项者无效,逾期提交者无效。

七、评选细则

1、本次活动征集时间结束后,市律协将聘请多位音乐词曲创作方面专家组成评选组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最终选出一首征集歌曲作品,作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会歌;

2、评选结果出炉后,市律协将专门通知入选者获选情况,并在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公布获选歌曲的曲谱及入选者信息;

3、参选歌曲作品获选后,入选者(包括个人创作和团队创作)将获得深圳市律师协会颁发的证书及相关奖励。

八、注意事项

1、除参选歌曲主创人员的署名权外,本次歌曲征集活动最终获选作品的著作权归深圳市律师协会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改编、展演、展播等权利;

2、参选人以及参选歌曲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的道德规范,不得有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或其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主办方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3、未入选的歌曲作品不予退稿,请参选人另行保留歌曲作品底稿;

4、本次活动时间及活动细则如有调整或补充,市律协将及时通过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公告;

5、欢迎社会人士投稿,有意者可将作品投送至市律协会员部邮箱。

 

联 系 人:熊丹

联系电话:88301969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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