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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律师协会与以色列律师协会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暨中以律师交流研讨会圆满举办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6日 作者:国际委 责任编辑:刘峰

     


2017年12月7日,以色列驻穗总领事Mr. Nadav Cohen(南可安)率以色列律师代表团70余人到访我会交流。市律协会长林昌炽、监事长魏汉蛟,理事陈旭绯、高文杰,涉外委主任潘立东、ADR委主任陈群及全市感兴趣律师120余人参加《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暨中以律师交流研讨会。签署仪式由市律协副会长韩俊主持。

在开幕式环节,林昌炽会长发表英文致辞,他提出:思考文化是以色列犹太文化的重要内涵,世代犹太民族传承并鼓励年轻人善于思考,勇于挑战传统观念,以个体观念的良性碰撞驱动着整个社会不断调整持续进步,这是建立强大持续性发展社会的最好方式。希望中以律师以中以建交25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创新型法律服务的发展,搭建互相学习交流的平台,促进两地律师在知识产权保护、中以企业跨境投资促进、一带一路创造的机遇扩张等方面的精诚合作。

Mr. Nadav Cohen(南可安)总领事表示:近年来,中以两国互访频繁,关系愈发密切,中以企业之间的合作模式在中国多个城市取得良好效果。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创新、开放、包容的城市特色为中以商业以及法律服务业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希望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为中以法律服务业的合作开启新的篇章。

随后,林昌炽会长、以色列律师协会国际委员会主席Mr. Shay Daniel Milow代表深圳市律师协会、以色列律师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

中以律师交流研讨会由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龚楚、中以联合(深圳)商务有限公司许田玉女士共同主持。

韩俊副会长发表《努力搭建国际平台 积极探索国际化发展》主题演讲,介绍了近年来深圳市律师协会与各国律师协会之间达成的合作协议及律师工作友好交流情况,为深圳律师代表与以色列律师代表的交流与互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以色列律师协会国际委员会主席Mr. Shay Daniel Milow、律师代表Mr. Naftali Nesher分别发表主题演讲,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以色列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阐述以色列投资机遇和优势地位,并以中国公司投资以色列为例,就以色列法律体系中有关执行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主任高文杰介绍了广东深圳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形成发展和前景,委员楼洪从商标的国际保护、专利与国际技术转移、著作权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一带一路”与国际机遇四个方面,介绍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其国际化发展历程。

研讨会后,中以律师之间进行了积极讨论和交流,与会律师认为,本次研讨会为今后深圳与以色列律师之间的深度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为深圳律师的国际化发展开拓了更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