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控制办理律师往返港澳商务签证
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7年7月27日
各律师事务所:
近两三个月来,不断有律师反映,市公安局不再办理律师往返港澳的商务签证,直接影响了正常的律师业务活动,也严重制约了与港澳律师业的交流合作。根据市司法局和市律协领导的指示,经律协秘书处多次努力,于近日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法规处等部门领导商议达成了两点共识。一、凡确有必要前往港澳办理律师业务的律师,请向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提交律师事务所的申请,由该处领导审查同意签署意见后再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签证。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向上级公安机关请示,争取从政策上根本解决律师的商务签证问题。
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