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申请接收实习人员资格
介绍
办理依据 |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深圳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
申请人 |
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 |
办理条件 |
具备以下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接收实习人员实习: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尊崇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规范; 2、具备1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指导律师; 3、已足额缴纳当年度会费; 4、管理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具备供实习人员实习的固定场所和必要办公条件; 5、能为实习人员提供完备的实习指导计划和实务训练; 6、按规定接受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且考核结果为“合格”; 7、受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或者训诫、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自被处罚或处分之日起满一年的; 8、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和中止会员权利的行业处分,处罚、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期限届满后满三年的; 9、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因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被问责后满一年的; 10、本会认为需要具备的其他相关条件。 |
材料目录 |
1、《深圳市律师协会接收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资格申请表》; 【注: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申请表请点击附件下载填写】 2、律师事务所内部相关规章制度; 【注:需提交律师事务所内部所有规章制度(含实习人员制度及考勤制度)】 3、具有供实习人员的固定场所和必要办公条件说明; 【注:需载明律师事务所地址、面积、律师事务所现有人数、办公室及办公卡座数量等办公条件内容】 4、具有满足实习人员需要的完备的实习指导计划和实务训练材料的情况说明; 【注:指导计划和实务训练材料需从实习目的、要求、方式方法及实习阶段性计划等方面进行说明】 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如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应附处罚或处分决定书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
注:上述材料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按顺序扫描在同一PDF文档。律师事务所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将申请资料进行提交。无需向市律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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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逢工作日的周一、周二、周三全天,周五上午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
办理期限 及审批结果查询 |
办理时限:律师事务所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后,市律协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审批结果查询:律师事务所可通过深圳律师网“实习动态”栏目查看审批公示结果。 |
受理部门 联系方式 |
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 联系电话:88281716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