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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非粤籍从业人员,在深圳工作,打算在东莞购房,当时找到东莞当地一家地产中介公司,看中一处房产准备做二手房按揭,并提交了我在深圳的工作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以及户口本(都是真实的资料),且已经交了2万定金和1万中介费(已签购房合同),中介公司另外需要我缴纳5000元办理东莞的纳税证明即税单,当时中介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我说,该5000元是帮我在东莞当地补交税费,但后来我收到中介发给我的税单传真件及其他资料(银行流水及收入证明)都是假的资料,找中介确认,税单的金额是2400元,且系假的地税发票,我找中介理论,却告知只要能通过银行贷款就行,让我不用理会,我担心在贷款过程中出现问题,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中介费用及定金,请问下该问题该如何处理及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