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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字[2014]19号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岳晋川律师被给予“训诫”处分

发布时间:2015年1月4日 作者:刘娟 责任编辑:王红

2010年1月,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岳晋川律师(,执业证号: 14403200610425966)在代理罗某加拿大移民申请过程中,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细则》第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本会决定对岳晋川律师予以“训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