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律协《关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在律师中选聘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教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6月5日 作者:曾佩君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省律协《关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在律师中选聘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教师的通知》(粤律协〔2018〕59号),省律协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拟从律师队伍中选聘兼职教师,充实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师资队伍。现将有关通知予以转发。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报名,并于6月15日(星期五)12:00前将《个人简历》《课程简明教学大纲登记表》和课程设计方案以及《选聘法律硕士(律师法律实务方向)研究生兼职教师汇总表》(详见附件)等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版本)及纸质版报送秘书处办公室。
联系人:曾佩君 电话:83025700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