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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据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各律师所党支部、各党员律师:
根据深圳市委组织部、市民营工委的工作安排,现将发放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交纳1000元及以上 “特殊党费”的,由中组部统一发放收款收据(缴款时已开具临时收据);
2、交纳1000元以下 “特殊党费”的,由深圳市律协党委统一发放收款收据(缴款时已开具正式收据)。
因此,请交纳1000元及以上 “特殊党费”的党员律师,近日前来市律协党委办公室领取由中组部统一签发的正式收款收据,此工作将于8月22日结束。在领取正式收据后,之前由市律协党委已开出的临时收据自动作废。
联系人:曹莎
电话:83025936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