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发放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据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8813






各律师所党支部、各党员律师:

根据深圳市委组织部、市民营工委的工作安排,现将发放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交纳1000元及以上 “特殊党费”的,由中组部统发放收款收据(缴款时已开具临时收据);

2、交纳1000元以下 “特殊党费”的,由深圳市律协党委统一发放收款收据(缴款时已开具正式收据)。

因此,请交纳1000元及以上 “特殊党费”的党员律师,近日前来市律协党委办公室领取由中组部统签发的正式收款收据,此工作将于822结束。在领取正式收据后,之前由市律协党委已开出的临时收据自动作废。

 

缴纳“特殊党费”1000元及以上党员名单

 

联系人:曹莎

电话:83025936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08 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