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在线咨询
我在日企工作。合同6/30到期,公司于6/24突然告诉我,不与我续签。然后当场给付我6个月经济补偿金。但我觉得对我打击太大,而且我工作方面没有问题,没有犯公司规章,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我转发了日本鬼子罪行的邮件被发现,于是被日本人记恨。 请问,我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吗?赔偿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