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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5日 作者:

用人单位通知让你在一个星期不到的时间走人,其他没有提及任何补偿事宜。 一:给你提供其他公司就职机会 《本人不同意到其他公司就职》 二:如果不同意第一,就让你走人 我从2013年8月份开始在其单位上班,一直到2014年9月才正式签劳动合同。社保刚开始也是没有进行购买的,到后面才有进行购买的。这样的情况我是否能要求其单位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