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律纪处字〔2021〕73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创安律师事务所及阮犁荒律师分别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4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阮犁荒,男,执业证号:14403201310017154,在广东创安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收取规定、约定之外费用的违规行为;广东创安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6785863164,存在未在合理期限内开具合法票据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1年10月19日决定对广东创安律师事务所及阮犁荒律师分别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