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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律师深入社区宣讲妇女权益法律知识

深圳律师网20091028

 

    应深圳市妇联的邀请和深圳市律师协会的指派, 20091024日 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芳来到深圳市南山区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进行《妇女权益法律知识讲座》。

刘芳律师在《我国婚姻家庭法制制度及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现状》讲座中指出,中国应为稳定婚姻创造制度条件。刘芳律师表示,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关系紧张、失败的重要原因。情感、信任危机、第三者插足、法律规定操作性不强等都是引起家庭暴力的因素。另外,男女经济地位的差别也导致了家庭暴力。妇女只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只有在经济与精神上独立,才能摆脱家庭中依附男性的状况。未婚同居在不受到法律干预的同时也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有原则处理,而不是适用法律有关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规定。为更好保护自身利益,预防纠纷,刘芳律师建议男女双方在选择同居时都应审慎,并建议离婚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尽量详尽,对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股票情况详细列出,在协议中应明确一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惩罚措施。

刘芳律师提出,中国应为稳定婚姻创造制度条件。一是增加婚姻信息透明度,推动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工作。二是加强对协议离婚的限制,给离婚自由一个度。如为保护未成年子女,防止青少年犯罪,对   有未成年子女的不准协议离婚。另外,调整婚姻关系,除了法律手段,还有行政、道德的手段。

讲座现场,刘芳律师与居民面对面互动交流,解答居民的现场提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