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征求<深圳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修改草案)>意见的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月21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积极参与立法讨论是深圳律师的优良传统,现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征求<深圳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修改草案)>意见的函》转发,请各位律师积极参与。请于2014年1月29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发至:yu83020899@163.com。
联系人: 俞 楠
联系电话:83020899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积极参与立法讨论是深圳律师的优良传统,现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征求<深圳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修改草案)>意见的函》转发,请各位律师积极参与。请于2014年1月29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发至:yu83020899@163.com。
联系人: 俞 楠
联系电话:83020899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