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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2018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3日 作者:维权部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以来,深圳市共有13名志愿律师(累计28人次)参加“1+1”法律志愿者行动。他们分赴山西、广西、云南、海南、甘肃、新疆、宁夏、西藏等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同时,还积极参与普法宣传、人才培养,配合当地政府妥善处理群体事件,各项工作扎实有效,为化解当地社会矛盾、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得到援助地党委、政府及百姓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并受到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表彰和认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现将《关于做好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转发给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请各所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踊跃报名参加。

一、报名时间

413日至4231800

二、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2.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人事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4.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25-55岁之间(有特殊经历者可酌情放宽)。

三、服务地点

今年律师志愿者派遣省份涉及西藏、新疆、兵团、青海、甘肃、宁夏、陕西、贵州、四川、内蒙、云南、广西、海南、湖南、山西。

四、报名方式

1.点击下方链接,登录会员系统报名;

2.下载打印并填写《“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直接粘贴于报名表贴照片处),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提交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证明各2份;

4.2018423日(周一)18:00前将报名材料交到市律协秘书处维权部。

 

联系人: 古冬妮  82025630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附件2:《“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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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18-04-13 00:00:00 至 2018-04-23 18:00:00(报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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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