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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杰律师在“两会”上呼吁:制定机动车停车位管理办法

深圳律师网 2009225

 

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张丽杰律师联合其他12名代表提交了关于制定《深圳市机动车停车位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规定的议案。

议案中指出,目前,我市商业楼宇和住宅小区普遍存在停车位紧张的情况,在一些建成时间较早的建设项目中,这种矛盾更为激烈。我市国土部门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一般未规定停车位的归属,规划部门对于建设项目的停车位数量作为规划指标要求。房地产登记部门尚未对停车位进行登记。尽管如此,开发商向业主出售停车位的情况已长期大量存在,而且引起的争议和纠纷不断。由于《物权法》对于停车位的归属及能否买卖、出租已有了明确的说法,因此,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早日出台相关规定,促进机动车停车位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此外,张丽杰律师还和其他10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完善深圳就业  促进地方立法》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