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诚信信息

深律纪处字〔2020〕38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彭章键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3月9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彭章键,男,执业证号:14403200910483959,在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0127日对彭章键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