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月21日 作者:工会办 责任编辑:丁燕妮
深律工字【2015】01号
各律师事务所(工会小组):
工会为了做好2015年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慰问对象
1、会员本人因患病住院或在家休养治疗的。
2、会员本人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会员本人老家有直系亲属,受到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二、慰问形式及要求
1、工会与会员所在工会小组负责人对特困会员进行慰问,并适当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2、困难会员需如实填写《工会特困及住院会员情况登记表》,送交本律师所(工会小组)审核盖章。
三、活动时间从2015年2月1日至2月10日。
联系人:丁燕妮83025208
邮 箱:szlsgh@126.com
深圳市律协工会委员会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