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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就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听取我会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9日 作者:陈炫 责任编辑:陈夏

2017年4月18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武永庆一行到访我会。我会副会长尹成刚、江定航,破产委主任卢林、副主任王馨等陪同座谈。

武永庆庭长介绍了市中院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与考核机制。他指出,破产案件的大量增长对破产管理人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障破产案件的审判质效,破产管理人名册急需更新。市中院希望就破产管理人名册更新及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队伍听取我会意见与建议。

与会律师就破产管理人的资格认定、准入门槛、队伍规模等建言献策:一是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律师流动性强的行业特点,及时掌握律师执业机构变更情况及破产管理人团队变化情况,科学设置准入门槛及退出机制;二是资格认定科学化。对通过考试的破产管理人颁发长期有效的资格认定证书,建议律所或律师承办的有影响力的案件纳入加分项;三是扩大队伍规模。破产管理人数量建议以全市律所总数的10%为上限,科学分配业务,分级管理明确,形成管理人数量与业务量合理的分配比例。

尹成刚副会长表示,深圳的破产清算法律业务走在全国前列,市中院锐意创新,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破产案件具有专业性强、实际操作繁琐且耗时长的特点,使深圳破产法律服务队伍难以进一步壮大。本届律协工作团队将大力推进破产法律业务的发展,携手市中院为深圳的破产法律业务做成知名品牌。

市中院感谢律师的积极建言,表示将广泛吸纳律师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并进一步研究落实。

目前,我市20家律师事务所进入破产管理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