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律师在处理突发重大事件中的应急处置能力
——宝安区司法律师业务培训班隆重开班
深圳律师网2010年12月16日

2010年12月14至15日,宝安区司法局在深圳市麒麟山庄举办了深圳市宝安区律师业务培训班。宝安区司法局林锡宏局长、马晓燕副局长、市律协余俊福会长等到场讲话。
林锡宏局长为参加培训的律师进行了培训动员。林局长指出,举办此次宝安区律师业务培训班的目的在于,降低律师执业风险,进一步提高宝安区律师对处理群体性、突发性及其他重大矛盾纠纷的原则及处置方法等的应急能力。并希望广大律师树立大局观、讲政治、讲责任,鼓励各律师事务所注重引荐人才,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律师事务所的人才规模及业务力量。
余俊福会长强调,律师是司法建设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希望宝安区律师能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通过培训强化提高对现行法律政策的认知以及解决突发时事件的应急能力,注重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和培养,规范和发展小型律师师事务所,把宝安区律师的工作推向新高度。
培训期间,深圳市应急办处长黄湘岳和广东省司法厅律管处郭汉森分别针对律师在协助政府处理突发事件、重大案件中的地位与作用和规范执业行为、有效防范执业风险等问题做了详细的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