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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赴港交流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1日 作者:俞楠 责任编辑:王红



10月28日,深圳市律师协会韩俊副会长、张弢理事和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卢林、副主任张水泉、福田区工委主任章成一行6人赴港与香港破产管理署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交流两地破产法律业务及深港两地人才交流合作机制。

在香港破产管理署交流期间,李筠慧助理署长向我会人员介绍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管理署的主要工作,并详细介绍了香港个人破产制度。作为与内地法律存在巨大差异的个人破产领域,交流人员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针对每年度个人破产的数量、破产原因以及破产工作流程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在香港会计师公会交流期间,吴宓副主席携会计师公会重整及破产管理专项学会执行委员会7名理事热烈欢迎我会交流人员一行,并简要介绍了香港会计师公会及重整及破产管理专项学会的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能,韩俊副会长对吴宓副主席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同时指出深港两地律师和会计师在破产重整工作以及其他专业领域有广阔的合作空间,希望能够建立两会间人才交流、专业合作的长效机制。与会香港会计师界代表表示赞同,并愿意积极推进。双方还就深港两地在公司清算领域中的重大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并一致认为:深港两地清算人应该共同推动大陆和香港两地,特别是深港两地的破产裁判的承认与执行。在制度层面难以立即改观的情况下,双方应在破产财产的追索方面展开务实和卓有成效的法律协作。研讨中,还就香港会计师公会重整及破产管理专项学会的代表赴我会开展“香港个人破产清算的相关理论与实务”讲座达成共识。

此次交流活动为我会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推动深圳市个人破产立法试点工作提供了思路,积累了素材。为深港律师、会计师跨地区清算事务的深度交流与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