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律师业迎来发展新契机
龙岗区政府出台15条意见力推律师业发展
深圳律师网2011年3月9日

继市律协龙岗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成立之后,龙岗律师业近期再次迎来新的利好消息。 2011年 2月 28日 ,龙岗区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布今年第1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力推动该区律师业的发展。
2011 年3月8日 下午,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主持龙岗律师座谈会。龙岗区副区长傅新江,龙岗区司法局副局长潘保军,市律协会长余俊福、理事蔡春雷、副秘书长王红以及龙岗区部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座谈。
《意见》在贯彻中办30号文的基础上并结合龙岗区发展实际而制定,从加强律师党建、引导和支持律师参政议政、明确高端服务业定位、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15个方面26条细化措施勾画了龙岗律师业的未来发展蓝图以及推动龙岗律师业发展的具体要求。与会律师一致认为,《意见》具有前瞻性,亮点纷呈,为龙岗区律师业带来了强大的发展动力,是龙岗区律师业的一件大事,令人鼓舞,并就《意见》的具体贯彻落实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一、成立龙岗律师党总支,推进律师党建工作;二、扶持一批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律师事务所,提高区域律师整体竞争力;三、与公检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四、畅顺律师参政议政渠道,促进律师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发展;五、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深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六、探索并创新法律进社区模式,充分发挥律师在维稳、服务大运会等方面的作用。
余俊福会长代表市律协对龙岗区政府和区司法局对律师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表示本届律协也着力推动区属律师业发展,希望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在以下几方面推动龙岗律师工作:一、紧密结合深圳律师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整合龙岗区和律协的资源,合力推进龙岗律师业发展;二、贯彻《意见》精神,重点推动法律进社区、大运会志愿团组建等工作;三、强化队伍建设,制定律师所主任研修工作方案,全面提升龙岗律师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余会长同时表示,七届律协理事会欢迎龙岗律师提出对律协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共同把律师工作做好。
傅新江副区长对龙岗律师业发展提出以下要求: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龙岗律师的整体素质;二、认真学习借鉴宝安区的经验,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制度的完善和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实现律师参政议政的突破;三、《意见》作为指导律师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龙岗区司法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意见》在促进龙岗律师业发展中政策性、导向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