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深圳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2月25日 作者:会员部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代表:
根据市律协九届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深圳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3月19日14:00-16:00
报到时间:3月19日(星期六)下午13:30-14:00。此次大会采用会员卡自助签到登记,请各位代表届时携带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卡,会员卡遗失的律师代表请于2016年3月4日前与律协秘书处会员部联系申请补办(电话:83025538)
二、会议地点:
深圳市委党校礼堂(福田区香蜜湖北路3008号)
三、参会人员:
全体律师代表、特邀代表。
四、会议主要内容:
审议和表决《市律协第九届理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市律协第五届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市律协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市律协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位代表填写好参会回执(附件1)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于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18:00前送至或传真至市律协秘书处;
2、请各位代表准时参会。因故不能参会的,请于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18:00前以书面形式请假,请假单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逾期不接受请假。
个人会员代表因故不能参会且已履行请假手续的,可委托其他代表行使表决权,需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4)并于大会召开前一天(即2016年3月18日)18:00前交市律协秘书处。授权委托书需委托双方签字并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方为有效,并在表决前出示方能行使表决权。大会期间,不接受委托手续的办理。
团体会员代表不得委托表决。
3、会议有关文件将于2016年3月15日前统一发至律师代表邮箱lvdaihui@szlawyers.com,请各位代表注意查阅(登录邮箱方法详见短信通知);
4、请各位代表着正装出席会议。会议期间,应当遵守会场秩序,将手机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以确保会场肃静,不得随意走动。
特此通知。
联系人:骆立园、熊丹、黄红珍
联系电话:83025538、88301969、88281715
传真: 83025737、83025177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