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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车自燃 法庭辩论找疑点
本报记者 孙文鹰 本报通讯员 黄 硕
来源:2011年6月13日《人民法院报》第7版
【时 间】
【地 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案 情】
江先生购买的丰田车自燃销毁,火灾责任认定不排除汽车电气线路故障所致。于是,江先生将北京和裕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一并起诉,以产品质量损害赔偿为由索赔损失费24万余元。
【回 放】
去年8月18日,江先生从和裕公司买了一台由天津一汽丰田公司生产的多用途丰田车,开了4个多月,于今年1月10日凌晨3时多自行燃烧,虽然有消防队现场灭火,但已基本报废。
据江先生称,车辆在自家小区的停车位泊了3天,之前使用过程中未发现异常。
江先生认为,其所购车辆从上牌行驶至火灾事发,不足5个月,行驶里程不足5000公里,尚在保修期内,且消防部门的事故认定不排除汽车尾部连接尾灯的电气线路发生故障引发。因此,销售商、生产商应当对车辆质量承担责任。
【直 击】
用证言还原现场
上午9时,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三楼法庭开审,
在法庭调查阶段,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的现场询问笔录还原了火灾过程。
据小区一名保安回忆,2011年1月10日凌晨1时多,他在宿舍睡觉,听见停车位上的汽车警报持续不断地鸣叫,怀疑车辆被砸,于是绕车查看一圈,未发现异常,回屋继续睡觉。凌晨3时50分左右,值班保安打电话告诉他报警汽车着火了,他便跑去查看,还没到泊位,就听见汽车轮胎“嘣”一声爆了,火光从后备箱底下和两侧后轮底下冒出来,车内全是烟。
很快,消防支队来到现场。报案的是邻居陈大爷的儿子。住小区一楼的陈大爷凌晨3时40分左右听到车叫,还闻到了烟味,起来一看有火光,然后叫醒儿子报了火警。
消防支队对火灾事故作了调查,从车内烧毁的物品来看,有衣物、洗发液、书本等,从燃烧的痕迹来看,火是从汽车尾部开始由下向上、由后至前燃烧。推断起火时间是在凌晨3时30分许。事发当天较冷,气温在摄氏零下5度,不存在气温过高引燃汽车的可能。之后,消防支队出具了责任认定书。
两被告矛头直指认定书
针对消防部门认定的火灾结论,第一被告和裕公司的否决理由比较简单,认为它不能作为本案定案依据;车辆发生燃烧应为外部原因造成。
第二被告天津一汽丰田公司的矛头也直指认定书。
他们的代理人认为,涉案车辆不存在质量问题,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本案火灾是汽车尾部连接尾灯电器线路故障所致。认定书仅表明起火点在车辆后部,而汽车后部只有汽车尾灯一条线路,故不排除是因为汽车尾部连接尾灯的电气线路引发火灾,但并不能确定这是唯一原因。人为原因、天气因素、车辆周边易燃物等都有可能引发火灾,认定书并未逐一排除。
天津一汽丰田公司还强调,汽车故障和汽车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与其他因改装等引起故障不是一回事。只有汽车本身质量问题的故障才是他们应承担的责任。
天津一汽丰田公司坚称,根据法庭调查,没有证据排除此次火灾是外部原因造成的。因此要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希望介入技术鉴定程序。
法官认为是否启动鉴定程序,需征询专业机构。
此案将择日再次开庭。
四疑点成辩论焦点
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争议的问题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是车子不断鸣喇叭是不是电路短路?
事故发生时车的小灯一直在闪烁,喇叭也一直在响。对此两被告认为,他们生产、销售的车辆根本不存在任何报警装置,车子不具备喇叭报警的功能。
二是加装倒车雷达是不是事故诱因?
第一被告辩称,他们没有对原线路进行改动,只是在倒车线路上面并联加上倒车的探头,并没有破坏原线路,工作原理为必须在倒挡的时候才能把电流传输到探头的地方,探头影射后面影像,如果把倒车挡挂到行使挡的话,倒车雷达就不会工作,不会有电流通过。
第二被告立即声明,这个车本身不带雷达,如果安装倒车雷达是否会对线路进行影响,需要回去核实。
三是车内电瓶是否还有电?
两被告坚称,事故发生时轿车已停放在原地3天了,车内电瓶应该没电了,不会因内部电路问题诱发火灾。
四是车辆起火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江先生和他的律师认为,依据消防部门的认定书,起火原因就是电气线路的问题。
第一被告辩称,责任认定书中使用的是不排除法,也不排除有其他外部原因,据他们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