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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1〕42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孙峰律师予以“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0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孙峰,男,执业证号:14403201410015841,在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私自接案、利益冲突代理案件的违规行为,依据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司罚决字〔20206号)之决定,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178日对孙峰律师予以“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