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新形势下如何提高刑事辩护的技巧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30日



2014年1220日--21日,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市律协福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大型刑事法律业务公益培训---2014年度刑事法律业务讲座”在福田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举行。本次讲座以当前司法体制改革为主题,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提升律师刑事辩护的技巧。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法官刘静坤,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副所长谢鹏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冀祥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律硕士生导师、著名刑辩律师张青松,分别受邀作专题演讲。本次讲座为期两天,由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蔡华主持,参加讲座的有近千人次。

刘静坤法官在讲座上作了《死刑尤其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为题的主题演讲。他从法官的角度,以真实案例进行分析,讲述了在审判实践死刑案件和毒品案件中证据的审核。他就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案件过程中所关注的重点证据,提出侦查证据的同一性问题,提醒辩护律师关注案件证据的偶然性,运用排他性分析,把握证据关键点。他具体阐述了什么是毒品,常见的毒品类型,以及对每一种毒品的毒理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同时,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罪名适用进行了解析,并介绍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毒品犯罪中的“主观明知”、毒品案件中死刑的适用对象、毒品数量与死刑适用的关系等难点问题。

谢鹏程副所长以《司法改革的热点问题》为题,对如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行全面分析,让大家进一步明确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他详细分析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对实施检察官和法官的遴选制度提出了建议,并分析了我国十多年来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和得失,指出律师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冀祥德教授以《法治中国和中国法治》为题,从宏观层面向律师阐述了当前刑事辩护的热点问题。他指出,提升刑事辩护,尤其是刑事法律援助,有利于提升法治中国建设。他认为,目前中国的刑事辩护制度面临着三个转变:第一个转变,是从非专业辩护到专业辩护的转变。在此转变情况下,要求建立刑事辩护准入制度,实现刑事辩护专业化。第二个转变,是从个别辩护转向普遍辩护,使刑事被告人都能获得律师专业的辩护,实现国家权力与公民个体权利的平衡。基于刑事辩护律师数量日趋下降的现实,如不能解决刑事辩护率比例低下的问题,就很难做到司法公正。第三个转变,是从普遍辩护转向有效辩护,不仅要提高刑事辩护率,还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发挥辩护在刑事诉讼权力架构中应有的作用,保障刑事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从而实现司法公正。

张青松律师作了《法庭调查中的发问》的专题讲座。他用鲜活的语言表现了在刑事法庭上应如何向被告人、鉴定人、证人及出庭警察发问的技巧。他认为,刑事辩护律师与刑事审判法官、公诉人相比,其在法庭上发问的技能略低,律师应努力提升实战技能,提高刑事辩护能力。

本次讲座分别从法官、检察官、学者、律师不同层面对刑事辩护理论和辩护实务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进一步帮助律师们提高了刑事业务辩护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