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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收取办事费用并且威逼教唆与办事人发生性关系迫害家庭

发布时间:2017年3月6日 作者:

深圳市龙岗分局民警王某10年7月,收取办事人王某某妻子郑办事费用五万人民币,并以办事为借口,让王妻子郑值班期间陪他喝酒,并且以办事为条件,让她和他发生性关系,郑不愿意王便说不同意他就让郑人财两空,就这样郑委曲求全让他多次带到单位值班室发生关系,而且指使郑放弃家庭并带她去龙岗,让她在那里租房住,郑找借口推迟后期没有租成,王在10年至13年多次打电话找郑,至此家庭受到严重影响,以致最后无法正常生活,我想咨询的就是这种事情,是否可以起诉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