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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空仲裁机制首次引入中国

发布时间:2014年9月1日 作者: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李力

    全球首个专门服务于民航业的国际仲裁机构——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8月28日挂牌成立,国际航空仲裁机制将引入中国,而这也同时意味着中国在国际航空市场的话语权将大大提升。

  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是在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航协)、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以下简称国际航协)与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上海国仲)三方合作推动下成立的。

  当天,中国航协法律委员会主任郭俊秀、国际航协总法律顾问杰弗里·肖恩、上海国仲副主任李志刚分别代表三方签署了《国际航空仲裁战略合作协议》。

  据悉,在国际民航业,航空公司与机场、航空油料、航空餐食等供应企业之间的仲裁运作已相当成熟。但由于此类仲裁采取临时仲裁形式,而我国现行法律并不认可国内开展的临时仲裁,使民航企业遇到合同纠纷时,必须到境外仲裁或是转而采用司法诉讼,企业纠纷调解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因此高企。

  杰弗里肖恩在签约仪式上表示,“我们充分关注到中国航空业的迅速发展和巨大市场潜力,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航空公司日益增多,但是由于中国一些制度的障碍,导致国际航空仲裁规则未能引入中国大陆。”

  上海国仲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设立了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这一平台。同时,三方共同发起并由上海国仲设立了上海国际航空仲裁专家委员会。

  上海航空业的发展颇具得天独厚的优势。上海市市长杨雄说,在国际航空中心的建设过程中,航空争议解决服务是航运服务业的高端产业,是航运中心软实力建设的要素之一。仲裁以其程序的灵活性、保密性、自治性、专业性和境外可执行性等特点在航空领域纠纷解决中具有明显优势。上海在加快发展航空制造和航空运输产业的同时,也应积极构建功能完备的国际化的航空仲裁服务体系。

  在他看来,三方开展战略合作将国际航空仲裁引入中国上海,对于上海构建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推进包括国际航运中心在内的“四个中心”建设的国家战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上海国际仲裁院成立当天,上海国际航空仲裁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也同日举行。据悉,上海国际航空仲裁专家委员会作为全新的仲裁国际合作模式,在中国和世界范围内都是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