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深圳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部分会员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2月21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代表:
根据八届律协第十二次理事会决定,深圳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定于2014年3月29日(星期六)-3月30日(星期日)在深圳市委党校礼堂召开。现就深圳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2014年2月24日(星期一)至2月26日(星期三)
二、推荐方式: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推选,并填写《深圳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律师代表候选人(部分会员代表)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于2014年2月26日(星期三)下午18:00前将报名表报送律协秘书处。
三、主席团候选人报名条件:
八届律协第十二次理事会决议:主席团成员中部分会员代表人数定为2人。部分会员代表候选人由本次大会正式代表自愿报名,经工作小组(会长会)研究后提交理事会确定最后人选。每家律师事务所只能推选一名候选人,具体条件如下:
(1)应当是深圳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2)未在八届市律协担任理事、监事以上职务;
(3)执业10年以上,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按《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至第六项确定的主席团候选人所在律师事务所不能再报名。
特此通知。
四、材料报送地点:
市律协秘书处办事大厅办公室窗口。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联 系 人: 成 玲 刘 峰
联系电话:83025800 8302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