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在线咨询
律师您好。 我想问一下,合同到期,企业不再续签,需要给工人的经济补偿,是不是从2008年1月1日起算起,每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的补偿金? 这和解除合同,应该从签定合同之日起算,是不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