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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0〕01 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吴学斌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3月8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吴学斌,男,执业证号:14403200620439762,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在代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存在对案件以外的人员泄露案件信息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0327日对吴学斌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经吴学斌律师申请,202084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复查后维持本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