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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特区40年 我与特区国际仲裁的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

来源:深圳国际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0年5月1日 责任编辑:刘峰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曾用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下称“深国仲”)创设于1983年,是经济特区建设的産物,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37年来,深国仲积极推动中国国际仲裁在特区的创新发展,1984年在中国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1989年开创中国第一个内地仲裁裁决依照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获得境外法院强制执行的先例,特区仲裁和调解当事人现已遍及全球119个国家和地区,国际仲裁已经成爲特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0年8月26日,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的日子。作爲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特区国际仲裁机构,深国仲秉承“敢闯敢试、敢爲人先”的特区精神,以“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爲抓手,不断改革创新,努力建设全球一流的国际仲裁品牌,爲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国方案”提供“深圳实践”。爲纪念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展示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特区国际仲裁取得的成绩,站在新一轮的起点上更好地发挥特区国际仲裁对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作用,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深国仲特以“深圳特区40年•我与特区国际仲裁的故事”爲主题发起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5月20日。
    二、征文对象  本次征文面向全社会,尤其是在特区国际仲裁机构办理过案件的中外仲裁员、调解员、谈判专家、代理律师和当事人,以及参与特区国际仲裁机构和机制创新和改革的人员。
    三、征文主题  深圳特区40年•我与特区国际仲裁的故事
    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应围绕主题,通过亲身经历、亲眼所见或身边的人和事,从不同角度反映中国国际仲裁在深圳经济特区的创新和发展,展示特区国际仲裁独立、公正、干净的理念和创新、专业、高效的精神风貌。
    (二)参赛作品写作文体不限,建议随笔性文字,语言限中文或英文,字数以2,000-5,000字爲宜。
    (三)作品须是本人的真实作品,凡已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投稿,投稿作品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另行发表。
    (四)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
    (五)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主办方有权将入选作品编辑出版或用于宣传用途,用于编辑出版的,将另付稿酬。
    五、联系方式

投稿请发送至:heyin@scia.com.cn。联系人:何音电话:0755-835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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