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诚信信息

深律纪处字〔2024〕45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百椹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发布时间:2025年5月15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百椹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555438575M,存在收取律师费后不向委托人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未履行监管职责,放任所内非律师人员以律师身份对外联系、收费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4年5月31日决定对广东百椹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