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关于招募宝安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5月12日 作者:张晓燕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做好深圳市宝安区2020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根据2020年宝安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方案,现宝安区司法局招募15名专家律师组成2020年宝安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团。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执业5年以上(时间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执业道德素养;
(三)承办10宗以上的法律援助案件,具有丰富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经验、热心法律援助工作;
(四)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五)未报名加入宝安区2020年法律援助律师库;
参与过市、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社会律师可以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一)参与宝安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的制定、修改工作;
(二)参与宝安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
(三)推荐参与各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交流、学习活动;
(四)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法律援助案件的研讨;
(五)其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工作。
三、质量评估专家团运行模式
(一)专家团成员在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根据质量评估工作需要,接受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邀请,每年参与不少于4次的集中质量评估活动。
四、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的律师于2020年5月31日前填写好《宝安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报名表》,发送至邮箱sfj@baoan.gov.cn。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报名表
联系人:杨文青
电 话:29990037
地 址:宝安区前进一号86号深信泰丰大厦1楼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0
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