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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举办“新《公司法》给律师实务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业务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1日 作者:立法委-唐首翔 责任编辑:创新委张鹏

2024年3月8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立法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立法委”)、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委”)、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证券委”)以线上+线下的形式联合举办了“新《公司法》给律师实务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业务交流会。立法委副主任黄宜平、部分委员以及全市多名律师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由立法委秘书长唐首翔主持。

立法委副主任黄宜平主要是从立法高度理解和适用新公司法的角度诠释了新《公司法》给律师实务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他指出,律师研究立法,有利于开拓立法业务,有利于开拓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和企业法律顾问业务。

公司委委员郑洋以“新《公司法》出资相关制度解读”为主题展开了演说。她的演讲分为新《公司法》资本制度解读、新《公司法》股东出资制度解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董监高维护资本充实义务及责任四个部分。郑律师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以及对新《公司法》的理解做了深入讲解。

证券委顾问曾斌从新《公司法》下对证券及上市公司业务的影响的角度进行了解读。他从公司治理制度完善、董事与高管权利与责任强化、新《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几个方面出发,对新《公司法》的修订背景及经过、条文中蕴含的要点、条文背后的逻辑及如何在实务中运用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从学术与实务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与观点。



三位讲师的分享引起了与会者的热烈讨论,研讨嘉宾与参会的同仁深刻进行了互动探讨和交流,这为各位参会律师在今后的法律实务中充分地理解与运用新《公司法》提供了助益,共同拓展了深圳律师在立法法与实务工作相关的研究思路与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