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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18〕10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李福全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18年8月13日 作者:纪律部 责任编辑:纪律部


李福全律师,男,执业证号:14403201110630134,在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在律师事务所注册地以外的地方设立办公地点,构成违规。2018314日,依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细则》第六条第五项之规定,本会决定:对李福全律师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