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涉外律师人才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2月26日 作者:张云清 责任编辑:刘娟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司法部及省司法厅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摸清我市涉外律师队伍底数,及时了解掌握涉外律师人才培养进展情况,请我市符合条件的律师于2021年3月1日(周一)上午12:00前认真如实填写问卷调查表。具体条件如下:
一、我市执业律师(含取得内地、大陆律师执业证书并在内地、大陆执业的港澳台居民)
二、曾经独立或与他人共同办理过3件以上涉外案件或涉外法律服务项目,且具有一定的运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能力的;
三、具有境外律师执业资格的;
四、曾在境外法学院学习法律,并在境外律师事务所从事一年以上法律事务工作的。
链接:http://ofek9yo5fvz5hvx4.mikecrm.com/BgrUPLc
联系人:张云清 82025630 贺 鹏 83025300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