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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档信息
姓名     王晓晖
英文名     
性别     
所属事务所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型     专职
资格证号     (吉)司律证字*****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     1994年01月06日
执业证号     144032016102*****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     2009年06月01日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     2016年12月23日
政治面貌     群众
工作语言     
  业务专长
  个人简介
  王晓晖律师1993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2009年起在吉林吉信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带领近四十五位律师担任三十余个政府机关和三十余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主要从事民商事、行政、刑事诉讼的争议解决、企业并购、房地产项目合规审查、公共政策合法合规审查、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政策建议等,2017年加入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在执业期间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和刑事风险防控及其关联业务。
王晓晖律师曾任职于吉林市市人民检察院,从事公诉、侦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过商事审判工作。具有办理刑事案件的良好思维、开阔的思路,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灵活的方法。
王晓晖律师深刻领会刑事证据规则,仔细审慎对待每一宗案件,善于把握案件的关键逻辑关系,从细微之处找到突破口。建立合规有效的工作流程,在会见、阅卷、质证、辩论等各环节都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刑事举报和立案的经验,在金融犯罪、走私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涉税犯罪等领域多有建树。多年来专注律师培训,在深圳市律协、庭立方等多地讲座,受到广泛好评。王晓晖律师办理了一大批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重大,中央电视台、吉林卫视等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其中部分案件为国家公安部及广东省公安厅督办、中国证监会查办、国家环保部督查的大案要案。王晓晖律师对逮捕必要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取保候审、自首和立功的认定、缓刑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免予刑事处罚、不构成犯罪的程序法、实体法及其相关案例有较深的研究和实务操作经验,刑事辩护的总体效果比较明显。
承办部分案件简要
1.某某故意杀人案,检方指控其故意杀害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一审判决无罪,某某被羁押一年后释放,检方提出抗诉,上级检察院撤回抗诉,无罪判决生效;
2.某某公安局科长某某被捏造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历经一审、二审、再审都维持原审判决,服刑结束后,王晓晖代理申诉,找到警方伪造证据的确凿事实,省高级法院指令某中级法院再审,经审理出庭的检察员完全同意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中级法院改判宣告某某无罪,法院作出赔偿和道歉,公安局补发工资恢复职务;
3.某某某被指控盗窃三百八十万元案,一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无罪,被关押一年多后释放。已经完成国家赔偿;
4.某某某被指控诈骗三千二百万元案,一审法院曾经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三年缓刑三年,与赵秉志律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合作代理申诉,最高法院认为,本案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指令再审。中级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基层法院再审。检方变更诈骗罪起诉,并将其逮捕。被指控其卖假画诈骗三千二百万元。一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无罪决定宣告判决前,检方撤回起诉。之后,市检察院指令另一区检察院对此案再次指控其卖假画诈骗三千二百万元,经一年多审理,法院仍认为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检方多次找被告人协商,欲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免于刑事处罚,与被告人达成协议。经辩护人坚持,被告人没有同意这一妥协。法院宣告被告人无罪,此案从最初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徒刑至最终宣告无罪,经历九年艰辛,被前后两次关押三年多后释放,恢复公职,补发工资,办理正常退休;
5.某某某故意伤害案,检方指控被告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建议判处五年徒刑。辩护人指出鉴定有做假之嫌,证人出庭证明被告人没有伤害被害人的行为,法庭认为无法定罪,检方撤回起诉,警方撤销案件;
6.某某某贩毒案,一审判处四年徒刑,上诉后发回重审,一审法院让判处其四年徒刑,再次上诉后,二审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发回重审,同时指令一审法院做出无罪判决,检方撤回起诉,警方撤销案件;
7.某某某受贿案,一审法院认定其受贿2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代理上诉后发回重审,改换另一基层法院审理,认定犯罪数额增加至50万元,做一审辩护人主张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法院认定自首成立,判处六年徒刑,检方没有抗诉。
8.某某某伤害致人死亡案,一审判处十二年,上诉后发回重审,改判三年缓刑三年;
9.某某某合同诈骗案,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上诉后发回重审,法院同意辩护人无罪意见,但无力做出判决,经被告人同意改判二年徒刑缓期三年执行;
10.某某某诈骗三百万元案,警方将其拘留,辩护人提出此人之行为不构成犯罪,警方接受意见,撤销案件将其释放;
11.“某某某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案,辩护人成功改变指控数额,致本案两名被告人都被判处缓刑,创造了在该中级法院的新纪录;
12.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数公斤案,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再次一审改判十五年有期徒刑;
13.某某某集资诈骗案,一审法院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代理死刑复核,最高法院未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高级法院重审,高级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后,改判无期徒刑;
14.某某某放火致两死两重伤案,一审法院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代理二审辩护意见是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上诉人认为,自己年迈体衰,在社会上无力生活,虽不是自己放火,愿意在监狱中生活,表示接受改判无期徒刑。高级法院改判无期徒刑;
15.某某某合同诈骗案,中级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再次一审改判十年徒刑,被告人表示接受这样的判决;
16.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代理一审,同案被判无期徒刑,同为主犯被判七年有期徒刑;
17.某某某被指控贪污四百万元案,代理一审提出无罪辩护后,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18.某某某寻衅滋事案,检方建议三年徒刑,经辩护后法院判处六个月拘役;
19.某某某被控传销贰亿元,获利六百万元案,检方庭前建议十二年徒刑,经质证后,检方建议八年徒刑,法院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20.代理某某公司成功举报内蒙古首例利用虚假诉讼手段的职务侵占案,该公司董事长等八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三年有期徒刑,挽回经济损失六千多万元;
21.多宗刑事危机管控,均未发生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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