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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4年9月17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根据中华全国律协《关于下发<关于全面推动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积极推进深圳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圳市律师协会决定组建成立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律协欢迎有志于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报名参加。

报名条件:

(一)从事法律业务或律师业务工作3年以上;

  (二)本科以上学历,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业务经验丰富,有一定知名度;

  (三)代理过相关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案件或发表过专业文章;

  (四)非深圳市律师协会其它专业委员会委员。

报名截至时间:2004年10月15日

联系人:黄训

电话:83025728

传真:83025177

附: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