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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统一A4

纸规格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9522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时常用的文书,因历史原因,各律师事务所过去印制的该文书规格大小不一,造成看守所归档方面的不便,各看守所先后多次反映此问题。为此,请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今后一律使用A4纸规格的该文书。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